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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8-02        作者:        编辑:       浏览: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

技术奖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06]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

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本单位具备条件的科技成果申报高

等学校科学技术奖, 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

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 括推广类)和专利奖(今年新增设的

奖项),共四个奖项。

1.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重大科

学发现的个人及单位。

2.技术发明奖授予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

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发明者和单位。

3.科技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

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和单

位。

4.专利奖授予高校拥有专利权的优秀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

人。

二、学校推荐及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须为教育部成果登记项目。

2、拟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完成人请登

陆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 技术奖励网上申报系统”

()浏览、下载相关电子文档。

3、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

申报人按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

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

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

推荐书的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

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4、学校受理推荐材料的截止日期为8月20日(星期一)。科

技处将于8月18日(星期五)为申报人发放在线上报推荐材料的

推荐号和校验码,逾期不予受理,并请申报人于 8月20日下午

5:00之前在线上报推荐材料,科技处将对推荐材料在线确认。

5、各推荐项目材料纸质文档要求一式五份(含原件一

份),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在线上传的文档

内容应保持一致。请于2006年9月6日前将推荐书、相关 附件等

材料报到校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学校科技处验收后,统

一盖章上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三、直接推荐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

在推荐2006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同时进行拟推荐

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

上奖励项目,拟推荐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

报项目)按有关要求可直接推荐。要按照国家各类奖励的标准

组织材料,待教育部评审后(按照国家奖励办的规定)正式上

报。

四、交纳项目评审费

每个申报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同申

报材料上交科技处。

五、科技处联系人:张丽华 姜春明

联 系 电 话 :5168105 5168106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

奖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工作手册

附件4、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流程(请到科技处主页下

载)





科技处

20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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