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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07年英国爱丁堡大学博士生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27        作者:        编辑:       浏览: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07年英国爱丁堡大

学博士生项目留学候

选人员的文件精神(详见国家留学网主页

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

eadarticle.asp? articleid=2425),结合公司实际,现将遴选该项

目候选人的相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先申请专业


1.通信及信息技术


2. 农业高新技术


3. 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


4. 材料科学与新材料


5. 能源与环境


6. 工程科学


7. 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

其它领域的申请人也可申

请,具体资助的专业领域以爱丁堡大学开设的博士课程为准。

二、留学身份及资助期限


留学身份为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

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


和责任感。

2.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申请人应为公司在职教师,且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

正式注册的在读研究生



4.申请人必须达到爱丁堡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

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

准(详见爱丁堡大学主页:

http://ed.ac.uk/)。

5.申请人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标准。


6.2006年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面上

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

国研修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的人员,以

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

得再次申请。

四、派出时间及有关经费


本项目录取人员将于2007年9月派出。爱丁堡大学将免除录

取人员全额学费。国家

留学基金委将负担一次性往返经济舱机

票、签证申请费及按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确定的生活费(含医

疗保险)。

五、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派

出前签订《资助出国留

学协议书》,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

派出手续。

2.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时,教师本人应在当年提出书面

理由,经单位负责人签

字后,学校上报留学基金委。

3.原则上被录取人员不能延长留学期限。


4.入选者若调离学校或未经批准出国未归将自动退出本项

目,违约赔偿金(不含

违约金)退还学校。

5.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

派项目;录取之后也不

可以放弃、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

6.回国15日内办理报到手续,同时提交在国外的学术研

究、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

科、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

的书面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一次学术研讨或报告会,由单位

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7.教师有责任回国并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事宜


请各单位于2006年11月17日(周五)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

《williamhill官网公派出国留

学人员申请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预备人选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处主

http://rsgl.jlu.edu.cn下载)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事处团队

培养科(行政楼820室)。申请人如是公司在校员工,请将相关

材料报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南区友谊会馆217室)。学

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

请材料。


人事处团队培养科:


联系人:李立群   郭广建    联系电话:516744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


联系人:刘  峰   高炳荣    联系电话:5166571




人 事 处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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