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组织部《关于组织党员过一次“学习党章,永葆先进性”
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支部:
2月20日集团组织部发出了关于组织党员过一次“学习党章,永葆先进性”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在近两周内组织党员过一次“学习党章,永葆先进性”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学校通知转发如下,请各党支部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认真组织,做好记录,切实保证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公司党委
2006年2月21日
附:
关于组织党员过一次“学习党章,永葆先进性”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部门: 组织部 日期: 2006-2-20 16:02:19)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 制,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的全党同志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要求,现决定在开学后两周内由各 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组织党员过一次“学习党章,永葆先进性”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能不能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 ,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了党的旗帜上,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等内容写入党章。与此同时,党的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党员的构成等作出了新概括,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因此,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公司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好党章,永葆党的先进性。
专题组织生活会,可采用专题学习、专题辅导、专题讨论等方式进行。在学习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负责,组织党员过好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记录,切实保证生活会的质量。
组织部
2006年2月20日